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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了以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以综治办、中心校、民政办、派出所、文体站、司法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为成员的稷下街道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要求各社区、村居、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规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意义,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整治取缔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履行工作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同时,对因治理不彻底,非法办学机构发生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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