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银行消息 6月19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黑龙江省双超米业公司经理李某超犯骗取贷款罪触犯刑法。
2013年12月,李某超因急需资金周转,向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黄河路支行贷款300万元。据资料显示,李某超申请的是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为36个月,贷款用途为经营。但2016年10月开始,李某超的这笔贷款开始逾期。
后经银行审核发现,李某超申请贷款时所提供的待料中有虚假材料,其中的购销合同系伪造。2017年6月21日,招商银行报案。同年8月8日,侦查员发现李某超在南岗区千山路附近出现,遂将李某超带回公安机关。
此后,李某超将所有贷款归还。资料显示,李某超当时还任哈尔滨市香坊区人大代表,后香坊区人大常委会罢免了李某超的人大代表职务。
据李某超供述,当时购买大米原料急需资金周转,银行业着急要购销合同,其就自己在网上下载了一份,然后找人做了供货方的公章,并伪造了供货方的签字,贷款到手后就把款项打给了其他供货商。
2019年1月31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该法院认为,李某超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判处李某超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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