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将章某某等16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和该案“保护伞”叶某某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起诉至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上述两起案件是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涉黑刑事案件和首例涉黑“保护伞”案件。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在立案前后妥善调度,合理部署,对于人数众多的涉黑案,要求组成7人合议庭快速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在三日以内完成送达任务。
因在押被告人人数众多且羁押在三处,其中羁押在安庆市看守所12人、怀宁县看守所2人、太湖县看守所1人,接下来两天又是周末,送达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在院领导协调下,刑庭、法警队充分联动,紧密配合。刑庭在确定由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人员名单和开庭时间、地点后,快速准备送达材料,当天下午即同法警队兵分两路,分赴怀宁县看守所、太湖县看守所换押、送达。次日,在安庆市看守所的协助下,刑庭、法警队干警密切协作,加班加点,亦顺利完成换押、送达任务。另有两名非在押被告人,刑庭干警已通知其二人于第三日前来宜秀法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安庆市北部新城稼先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 李恒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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