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黑龙江省三江万和医药有限公司将写有“廉洁奉公,为企业保驾护航;执行神速,为企业排忧解难”字样的锦旗送至宝泉岭人民法院。
我院在执行黑龙江省三江万和医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黑龙江省某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从立案到执行,期间不到一个月,就将申请标的为708357元的货款全部执行到位。本次执行,申请人遇到资金短缺,急需资金周转,而被执行人为本地企业某医药有限公司,企业同样面临困境。执行局长郭泽利在深入调查双方实际现状后,随即发现被执行人在某单位有货款未予发放,而被执行人又难以要回。郭泽利局长带领干警及时将货款冻结扣划,既解决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又帮助被执行人将货款要回,两个企业的困境都得到了解决。
自2019年1月18日我省《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后,省高院相继出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我院干警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同时,将具体的要求落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去,努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增强企业对龙江经济建设投资的信心,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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