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成安县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信访诉求,同时重拳出击,依法对违法信访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多起违法信访行为,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19人,逮捕17人,起诉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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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陈某某、王某某、樊某甲、樊某乙、樊某丙、李某某妨害公务案
2014年7月19日13时许,成安县成安镇北街村居民陈某某、王某某、樊某甲、樊某乙、樊某丙、李某某,采用暴力手段妨害民警执法,并致使警车和警灯受损。
该案人员于2014年8月12日被成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7月1日起诉至成安县人民法院。
该案人员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成安县人民法院分别于2018年9月26日、10月15日判处陈某某、王某某、樊某甲、樊某乙、樊某丙、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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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王某某寻衅滋事案
成安县成安镇衙前街居民王某某,因家庭财产纠纷问题,明知该问题应通过法院民事诉讼解决,拒不向法院提起诉讼,为达到其给地方政府施压,解决其家庭财产纠纷的目的,于2017年12月18日、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13日三次到位于北京市的中南海周边非信访接待场所进行非正常上访,无事生非。
王某某于2018年3月10日被成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6月4日起诉至成安县人民法院。
王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成安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7日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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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高某寻衅滋事案
2018年2月23日,成安县经济开发区西魏村居民高某到北京市天安门地区非正常上访,且先后去石家庄非访7次、北京非访5次,到成安县信访局闹访,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并且以信访作为威胁,多次向成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要财物达数千元。
高某于2018年3月10日被成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5月31日起诉至成安县人民法院。
高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成安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1日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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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李某某、王某某寻衅滋事案
成安县北乡义乡大寨一村李某某和王某某夫妇,以与胞兄李某方的承包地纠纷为由,多次到成安县、邯郸市上访。2018年1月李某某、王某某要挟北乡义乡政府及村委会支付其五万元现金,否则就要到北京上访,北乡义乡政府未答应二人的非法要求。2018年2月24日王某某到北京上访,由北乡义乡政府派员接回。2018年3月4日王某某再次到北京上访,北乡义乡政府派员将其接回。李某某、王某某于2017年11月15日,12月19日,2018年1月20日左右,2018年2月24日多次到北乡义乡党委政府、成安县信访局滋事,严重扰乱了北乡义乡党委政府的工作秩序和成安县信访局信访工作秩序,致使工作长时间无法开展。李某某和王某某为牟取私利以到北京上访为要挟,缠访闹访、肆意滋事,向北乡义乡政府和村委会强拿硬要、敲诈勒索5万元现金,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李某某和王某某于2018年4月11日被成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2018年6月9日起诉至成安县人民法院。
李某某和王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成安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31日分别判处李某某和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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