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嘉应制药披露10月8日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通报批评决定,因2018年2月28日,嘉应制药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中净利润与2017年年度报告中净利润差异1.51亿元,占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70.23%,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泳洪等遭到深交所通报批评。
数据显示,2018年2月28日,嘉应制药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381.75 万元。4月24日,嘉应制药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15亿元。
“嘉应制药经审计净利润与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差异值为-1.51亿元,占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70.23%。”,深交所表示,嘉应制药上述行为违法了相关规定,嘉应制药时任董事长陈泳洪、时任总经理黄利兵以及财务总监 陈晓燕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深交所决定,对广东嘉应制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陈泳洪、时任总经 理黄利兵和财务总监陈晓燕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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